蒙山县人民法院 发表于 2020-11-25 09:13:54

【第一次拍卖】广西蒙山县文圩镇文圩街房屋一栋

广西壮族自治区蒙山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蒙山县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2月25日10:00至2020年12月26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4/06,户名:蒙山县人民法院。)对广西蒙山县文圩镇文圩街房屋一栋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详情:广西蒙山县文圩镇文圩街房屋一栋,房屋所有权证号:蒙房权证文圩字第300221、300222号,标的物为一栋5层钢筋混凝土结构自建房,2010年建,东西朝向,房屋建筑面积为674.32㎡;标的物土地使用权证号:蒙国用(2011)第05-010号,地号:050000261,宗地面积为134.03㎡,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期限至2072年12月19日。其他具体信息请自行了解或调阅上传的标的物图片及其他资料,以本标的实物现状为准。https://img.alicdn.com/bao/uploaded/i3/O1CN01nrGwic1Z9f2WRkC4R_!!0-paimai.jpg_600x600q90.jpghttps://img.alicdn.com/bao/uploaded/i1/O1CN016YVYLG1rrmGui2Kmv_!!0-paimai.jpg_620x10000.jpghttps://img.alicdn.com/bao/uploaded/i3/O1CN01i1a6q21rrmGy6tlJ5_!!0-paimai.jpg_620x10000.jpghttps://img.alicdn.com/bao/uploaded/i4/O1CN010pml0j1rrmH4InDoF_!!0-paimai.jpg_620x10000.jpg二、竞价时间及起拍价: 本标的物拟进行二次网上拍卖。第一次拍卖于2020年12月25日10:00至2020年12月26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1年1月16日10:00至2021年1月17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广西蒙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重新公告。第一次起拍价:836157.5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第二次起拍价:668926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淘宝网开设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蒙山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蒙山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说明:如未办理网拍授权委托手续而参与竞拍成交的,自行承担二次过户或交付等后果)。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0774-6283430),第一次看样时间定于2020年12月18日9:00-12:00,如第一次拍卖流拍的定于2021年1月7日9:00-12:00安排第二次看样,看样请提前与本院联系,其他时间不再安排看样。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情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其他瑕疵保证。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八、款项交付: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交纳,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标的物所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交纳或网上银行APP转账,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开户银行:广西蒙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案件子账户户名:(2020)桂0423执321号,案件子账户账号:423612010107656298-101713),缴款时请备注拍卖标的物或缴款后及时告知本案承办法官(0774-628343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九、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十、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不确定。如需办理贷款请自行与广西蒙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协商,咨询电话:0774-6283786、13324842288。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咨询电话:0774-6283430   联系人:唐法官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广西蒙山县人民法院                           蒙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11月24日

尼酱呆呆 发表于 2020-11-25 13:38:24

好便宜啊!

可悲又可笑 发表于 2020-12-3 20:29:00

尼酱呆呆 发表于 2020-11-25 13:38
好便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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