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消防大队 发表于 2021-6-24 12:00:49

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救援能力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员招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蒙山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一)政府专职消防员 10人(二)招聘条件1、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2、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身高162厘米以上,两眼裸视力4.5以上;3、具备一定的体能基础,无其他不适合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情形;4、退伍军人、有体育特长优先(篮球、足球、羽毛球等)。(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招录资格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4、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二、薪资待遇1、薪酬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岗位设置及工资保障待遇标准》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实际到手工资约为3200元左右/月(以最后文件执行为准),在大队试用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可享受蒙山县政府年终绩效奖励。2、试用期为2个月,我大队将与试用合格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等手续。3、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4、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不退回应聘材料;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5、被装由招录单位统一标准供给,提供食宿;实行轮休方式,工作日24小时在队值班备勤,每月轮休不少于8天;入职满1年享受5天带薪休假,满5年享受10天带薪休假,其他假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梧州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管理规定》实施。三、招聘流程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邮箱(wjwzfzf@163.com),务必保证填写信息真实有效。经预选通过后,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3、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2021年7月5日。(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退伍证(退役军人),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交招聘单位审查。时间: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20至17:30。地点:蒙山县蒙山镇永安街115号消防大队。(三)体检资格审查通过后,大队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四)面试和体能测试。体检合格后的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面试时间:2021年7月13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面试集中点: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体能测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体能测试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体能测试项目:男性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根据面试得分、招聘条件中规定的优先条件(体能测试作为入围的参考条件)等进行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五)资格复核。入围人员持大队开具的《关于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大队对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六)录取。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予以录取。资格复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未尽事宜或有不明之处,欢迎致电咨询范指导员:18278060919,殷副站长:18278057006。 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