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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霸座一家子”凑得差不多了。 [打印本页]

作者: 香烟爱上火柴    时间: 2019-12-5 10:39
标题: “霸座一家子”凑得差不多了。

又见霸座女!

占了别人的位子还理直气壮

视频看得人实在生气!

事情发生在12月1日,

北京开往郑州的1303次列车,

王女士夫妻俩带孩子从开封返回郑州。

没想到一上火车发现,

自己座位上坐了个容貌清秀的姑娘。

原来,

王女士的座位是22号(靠走道)

那位姑娘的座位是21号(中间)

之前为了方便照顾孩子

丈夫特意给王女士买的靠走道座位,

想着孩子在车厢内走动方便管理。

于是夫妻俩就跟姑娘交涉

希望她坐回自己中间的座位

但无论怎么劝说,

姑娘就是无动于衷。

自己的座位就在旁边,

挪一下不过两秒钟的事。

但姑娘却全程冷漠脸,

面无表情地玩着手机。

对于王女士夫妻的正当要求

她“振振有词”(强词夺理)地说:

“坐哪儿不一样,座位上也没你名字。”

交涉了十分钟左右

姑娘始终不肯让座

王女士和丈夫只能叫来乘务员

乘务员又劝说了很长时间

姑娘仍旧无动于衷

后来乘务员说霸座将会被限制乘车,

并转身去找乘警,

姑娘依然淡定地坐着。

局面继续僵持着…

同车厢另一位乘客看不下去了

主动将自己的靠窗位置让给霸座女

她这才起身

将座位还给了王女士

“霸座”事件时有发生

比较出名的就有

被网友称为“霸座一家人”的

“霸座男、霸座女、

霸座大妈、霸座大爷”

■ 霸座男:“无法起身,不能归还座位 ”

■ 霸座女: “座位又没贴号”

■ 霸座大妈:“年轻人站半个小时咋了?”

■ 霸座大爷:“我一辈子没买过车票!”

高铁霸座有何处罚依据?

高铁霸座,并在列车员多次沟通都不愿起身时,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各铁路运输企业限制其购买车票,有效期为180天,自公布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计算,180天期满自动移除,铁路运输企业对其恢复发售车票。

虽然这次霸座事件在其他乘客的主动让座后,得到了平息。但网友对这样的结果并不支持,认为如此姑息换来的不是霸座者的反省,而是助长了她对规则的无视。▼

有网友表示,当前对于霸座行为的治理,很多时候都是视情况而定。乘务人员和执法人员强硬点,事情可能进入司法程序;要是大家都秉持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风波可能就在“别跟他一般见识”的调解中被平息。

不少人赞同,对于霸座等破坏公共秩序者,应该依法打击方可以儆效尤。只有法律规则充分发挥效用,整个社会才会有序运行。



作者: 当心    时间: 2019-12-5 10:59
最讨厌霸座的,明明自己有位置,非不坐,嫌自己位置不好去找乘务员啊,非得莫名其妙坐别人的座位,还死活不起来。
作者: 苟诚榕    时间: 2019-12-5 11:04
我就遇到过,坐了我的位置还死活不让位,还骂人,当时给我气的,都想让他尝尝我40码的鞋底。
作者: 何潜艇    时间: 2019-12-5 13:30
直接坐大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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