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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家和万事兴 [打印本页]

作者: 广西人    时间: 2021-1-15 11:15
标题: 家和万事兴
“谢谢、谢谢你们的调解,我大哥与我二哥现在已经和好了……”家住陈塘镇大莫村的莫某甲向陈塘司法所的调解员感激地说道。
原来在前不久的一天,陈塘镇大莫村村民莫某甲就来到陈塘司法所,希望调解员能帮忙处理其大哥与二哥之间的家庭纠纷。说自己的大哥莫某乙与自己的二哥莫某丙一直感情不和,因家庭琐事,他们的矛盾不断,现大哥想要用旧厅屋地起房子,二哥莫某丙认为旧厅屋地自己也有份,但莫某乙则坚持认为旧厅屋是母亲分给自己,莫某丙应尊重老人意愿,因双方意见不一致吵得不可开交,莫某甲作为两兄弟的中间人,多次协商未果。

2021年1月4日上午,陈塘司法所接报后,联合村法律顾问迅速介入调解。调解员在最初的协调过程中,由于莫某乙、莫某丙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在解决方法上各执一词,谁也不肯退让,兄弟反目成仇,90多岁的母亲夹在中间左右为难,针对这种情况,调解员决定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
经调解员认真倾听当事人陈述,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莫某丙在去年娶儿媳妇的时候,作为亲大哥莫某乙不但人没到,连份子钱也没有,这件事情一直成为莫某丙的心结。调解员考虑双方为兄弟关系,本着化解矛盾、弥合亲情的理念,巧用“亲情解怨”调解技巧,与双方进行沟通,同时观察双方当事人心理变化,劝说兄弟双方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亲情“血浓于水”。经调解员的耐心协调下,莫某乙向莫某丙道歉,弟弟接受了道歉,两兄弟握手言和,与此同时,两兄弟就争议地也达成了书面调解协议,协议内容为:各方一致同意莫某乙使用母亲名下厅屋左边的一间房屋及厅屋进行建房,但莫某乙要从厅屋右边内墙起量一米距离留给莫某丙使用。就这样,兄弟二人既化解了矛盾又弥合了亲情。


全县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服务在农村全覆盖,使群众不出村就可享受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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