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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其中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小伙伴们在个税申报APP中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时开始问威仔了: 填写个人所得税需要的房贷信息上哪查? 查个人房贷威仔有妙招 通过广西农信手机银行就可以轻松查询以上信息哦
第一步
❂ 第二步
❂ 第三步
❂ 第四步
这里也可以查询填表所需的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月)等信息哦~
以上信息您还可以通过广西农信社(农商行、农合行)网上银行、966888电话银行人工查询,或直接查询与广西农信社(农商行、农合行)签订的《个人购(建)房担保借款合同》获得。
温馨提示:
1.此信息提供给您用于2019年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专享附加扣除”申报。 2.关于是否符合“首套住房贷款”条件,按照国家当时住房信贷政策以及当地政府发布的相关住房信贷政策标准执行。由于房贷政策变化比较大,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对于首套贷款的认定标准不尽相同。如您不确定住房贷款是否为“首套”,请咨询该笔贷款的经办银行。 3.其他个税信息详情,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马上了解《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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