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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交管大队召开严厉整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霹雳行动"工作部署会。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甘家科对“霹雳行动”进行部署。
“霹雳行动”开展期间,交警加强对酒驾、醉驾、毒驾、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闯红灯、“三超一疲劳”等重点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从严从重处理,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绝不姑息。
| 除了酒驾、醉驾、毒驾之外,交警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校车等6类重点车辆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三超一疲劳”等9类重点交通违法的现场查处力度,对出现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从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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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霹雳行动”开展以来,交警出动警力200余人次,警车50余辆次,教育纠正交通违法行为1673起,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05起,其中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40起,查扣车辆100余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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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霹雳行动”中查处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以身试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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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部分数据仍在统计中……
法律小常识
饮酒驾车: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醉酒驾车: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12分。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6、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