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有效提升我县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县道路实际情况,我局决定自2018年12月10日零时起启动非现场执法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以及禁止标线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抓拍取证。具体路段为国道241线3057公里+690米处(蒙山县黄村镇朋汉村三门桥路段)。
以上违法行为经电子抓拍取证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驾驶陋习,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蒙山县公安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