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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通告!蒙山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疫措施来了 [打印本页]

作者: 蒙山县市场监管局    时间: 2020-12-23 12:55
标题: 通告!蒙山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疫措施来了

12月18日晚18时,湖州市吴兴区疾控中心在南太湖新区浙北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摊位采集的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日常监测样本中,发现一份阿根廷进口的冷冻牛颈骨外包装标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

当地迅速采取货物封存、人员排查隔离、场地消杀等应急处置措施,连夜对市场外环境和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消毒工作,并同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溯源倒查工作。

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刻不容缓。为有效防范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加工销售渠道输入传播,全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今天蒙山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冷链食品经营活动的通知》——

1

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购进食品时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在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时,要同时索取报关单、出入境检验检测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以及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消毒证明,做到“四证”齐全。无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的,不得生产加工和上市销售。


2

实行报备制度。

要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制度,购进每批次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提前24小时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报备,形成《进口冷链食品报备表》备案。

3

实行专区存放。

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4

落实消毒措施。

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定期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贮存场所、生产加工设备等清洁消毒,入库前必须每件消毒,同时登记入库,填写《入库登记表》。


5

做好人员防护。

严格落实从业人员体温检测、健康上岗、健康异常报告等措施,严格按规定落实工作期间科学佩戴口罩和手套、规范穿着工作服、做好个人卫生和健康管理以及定期核酸检测等要求。


6

主动报告。

各经营户如经营有进口冷链食品应主动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并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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