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蒙山县各级市场监管机关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个体工商户,应当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http://gx.gsxt.gov.cn)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2021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是年报重点对象,要求100%应报尽报。
市场主体可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市场监管局官网和“蒙山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网上申报公示。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政府部门将继续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当事人实施下列管理措施:
(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在审查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委托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二)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
(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不予授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荣誉称号等表彰奖励;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在此,蒙山县市场监管局也提醒广大市场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收到不明网站发来短信,以提醒年报公示、营业执照异常、过期、失效,法人身份异常,商户资质异常等为名,诱导登录钓鱼网站链接套取银行卡号及验证码等信息时,请提高警惕,谨慎对待,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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