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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在官网公布了28个部委、单位联合签署的“印发《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宣布对“医闹”实施联合惩戒。
上面这一串长长的名单,充分表达了高层对“医闹行为”的愤怒,向大众展示了国家行为的力量。
通知列出了7种“医闹”:
1、在医疗机构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损毁公私财物的; 2、扰乱医疗秩序的; 3、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4、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 5、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 6、教唆他人或以受他人委托为名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 7、倒卖医院号源等破坏、扰乱医院正常诊疗秩序行为。
并宣布:如果一个人实施或者参与上述7种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于行政拘留以上,或者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就将会被上述28个部委、单位联合惩戒。
联合惩戒的措施主要有:
1、限制职场上升空间: 限制担任国企法人代表、董监高管理人员;限制成为事业单位法人;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剥夺荣誉: 按程序及时撤销相关荣誉,取消惩戒对象参加评优的资格。不得授予这种人“德道模范”、“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这会影响诸如积分入户等。
3、限制消费: 符合条件的,可以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其他动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4、失信登记: 将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5、限制参与金融投资 “医闹”可能失去作为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的资格。甚至影响其获得证券、基金、期货等从业资格。
6、限制获得优惠政策 “医闹”投资的企业,将被限制享受投资等领域的优惠政策,限制获得补贴性资金支持,可能调整其财产保险的费率。
对于医院、医生和护士的失当行为,病人有权力投诉,甚至诉诸法律、对簿公堂。但不能自己充当执法者,不能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这是文明社会的基石,应该成为做人的基本理念。
现在,中央雷霆出手打击“医闹”,不仅对于医院、医生、护士是大利好,对于普通人也是利好。毕竟,一个安全、有秩序的医院环境,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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