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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关注] 遗产继承起纠纷,司法局调解续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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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4 10:4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IANA 保留地址 来自 I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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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1日,春节放假第一天,也是大年三十。中午十二点,蒙山镇司法所陈所长正在家中准备年夜饭,一通电话打了过来,群众谢某甲称,其父亲谢某某于2020年年底去世,其妹谢某乙将父亲存折中的十几万元全部转走了,一家人为了这笔钱的分配问题吵吵闹闹,希望司法所能帮调解,不然一家人这个年就没法过了。

来不及吃午饭,陈所长立即与工作人员一起来到了谢某甲家中。谢某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父亲已先于谢某某去世,母亲、子女、配偶全部到场。

了解情况后,陈所长指出:根据《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规定,谢某某生前没有立遗嘱,应按法定继承进行,也就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谢某某的母亲何某某,妻子莫某某,子女谢某甲和谢某乙,四人继承的份额应当均等;但谢某某遗留下的现金中,有一半应属于谢某某与莫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半才是谢某某的遗产,由四名继承人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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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调解现场

对于谢某乙私自转移遗产的做法,陈所长说道:“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极易引发家庭矛盾的发生,今天本是大年三十,是一家人庆团圆的日子,希望大家能够和气协商解决,让这个年夜饭吃得高兴,吃得愉快。”

陈所长的一席话得到了一家人的认可,谢某乙表示,她承认是自己转走了钱,但也是因为害怕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才这样子做的,今天如果能协商下来,她愿意当场将应分给其他继承人的份额一分不少的立即给付清楚。

最后,在陈所长的调解下,一家人达成了一致意见:1、谢某某留下现金中,先预留2万元做日后修建谢某某坟墓之用,余14.8万元中,7.4万元归莫某某,7.4万元由四名继承人均分,债权2万元由四名继承人均等享有;2、谢某某留下房屋中谢某乙与何某某各得一间,其余归莫某某和谢某某继承。就这样,这起家庭继承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签订协议后,谢某乙当场通过银行转帐及微信支付等方式按协议履行完毕。一家人终于绽放出欢欣的笑容,马上商量起年夜饭怎么做,在哪吃,母亲何某某偷偷抹去了眼泪,拉着陈所长的手连声道谢并邀请一起吃年夜饭,陈所长笑道:“我也要回家杀鸡啦”,相信皆大欢喜的调解结果,让谢家这个年夜饭吃得格外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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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序继承人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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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4 11: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河池市 电信 来自 广西河池市
能和平商量解决是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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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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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5 17: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梧州市 联通 来自 广西梧州市
对这个分配方案我有不同意见。首先,现金方面,认为谢某某遗留下的现金中,有一半应属于谢某某与莫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半才是谢某某的遗产,本人不认同。我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是谢某某+莫某某,莫某某的现金有多少钱?是否都存在谢某某的存折里?应该把谢某某和莫某某夫妻的全部现金加起来,划出去一半给莫某某,剩下的一半作为遗产再四个人分。可以均分,也可以不均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另外房产方面,要是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的,先分一半给莫某某,另一半再四个人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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