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立即注册 | 找回密码

蒙山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6111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蒙山人!国家出手!租房有大变化!

[复制链接]

764

主题

8580

春雨币

798

帖子

炉火纯青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858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5-16 09:14:1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近年来,长租公寓因资金断裂等原因频频爆雷不少人退款至今未收到终于等到重要消息!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明确了7方面监管措施有这些重点内容
多部门加强监管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银保监会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的租金原则上不能超过3个月 。

意见明确了7方面监管措施 ,其中提出,租赁需求旺盛的大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立住房租金监测制度,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租赁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

单次收取租金不超过3个月
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将经营的房源信息纳入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管理,并实时报送租赁合同期限、租金押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人基本情况等租赁合同信息。

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的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除市场变动导致的正常经营行为外,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原则上不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

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的,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应当将收取的租金、押金纳入监管账户,并通过监管账户向房屋权利人支付租金、向承租人退还押金。

转租10套以上住房的自然人
应有营业执照

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企业,以及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自然人,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其名称和经营范围均应当包含“住房租赁”相关字样。

对住房租赁企业资金监管
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在商业银行设立1个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向所在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并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商业银行应当通过系统对接方式,向所在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实时推送监管账户资金信息。

纳入监管账户的资金,在确保足额按期支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和退还承租人押金的前提下,可以支付装修改造相应房屋等必要费用。

禁止套取使用
住房租赁消费贷款

住房租赁企业:
不得变相开展金融业务
不得将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相关内容嵌入住房租赁合同
不得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住房租赁消费贷款
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与金融机构共享有“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住房租赁企业名单。金融机构要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加强名单式管理,对列入上述名单的企业不得发放贷款。

合理调控住房租金水平
住房租赁市场需求旺盛的大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住房租金监测制度,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租赁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信息。

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租金监测,密切关注区域租金异常上涨情况,对于租金上涨过快的,可以采取必要措施稳定租金水平。

妥善化解住房租赁矛盾纠纷
街道办事处、社区充分发挥基层网格管理人员作用,督促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协助排查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住房租赁企业情况。

发挥住房租赁相关行业协会作用,完善住房租赁行业执业规则,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住房租赁矛盾纠纷,净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调解机制,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

分享到:  微信微信易信易信
收藏收藏 顶 踩
上蒙山网,关注蒙山大小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 广告推广:0774-6287000
  • 微信爆料:zailehuo
  • 客服QQ:2749224308
  • 地址:蒙山县水利局对面盈全老酒馆二楼
    关注我们:
  • 微信公众号:
  • mengshan365
  • 扫描二维码加关注

Licens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774-6287000

桂公网安备 45042302000026号

QQ|联系我们|蒙山网简介|广告服务|Archiver|小黑屋|蒙山网 ( 桂ICP备18009465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