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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7月1日起,我区阶梯电价将从“按月执行”调整为“按年执行”。调整之后,冬夏用电高峰期的电量平均到一整年里,看上去“顺眼”不少;而对于月均用电量较少的家庭来说,也确实更划算些。
广西电网销售电价表显示,为了促使市民积极节电,在现行的阶梯电价中,这几个月每一档的电量上限都比非高峰期要少,多数城市家庭用电很容易超标。如果改为按年结算,即使冬夏两季超标,但在春秋季的平均下,很多家庭一年的总用电量将不再超标或超标不多,更为公平。对于月均用电量少的家庭来说,更可谓是个福音。 阶梯电价按年执行后,年度电量仍分三档,但不再分季节。从7月1日起,第一档电量为每户年用电量小于或等于2040千瓦时,即每户月均用电量为小于或等于170千瓦时时,此档电量维持现行电价标准,为0.5283元/千瓦时。第二档电量为2040千瓦时至3240千瓦时部分,即每月平均用电量为170千瓦时至270千瓦时,此档电量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05元,即按0.5783元/千瓦时计费。第三档电量为每户年用电量超过3240千瓦时部分,即每户月均用电量270千瓦时时,此档电量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30元,即按0.8283元/千瓦时的标准计费。
不过说到底,要想降电费,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合理选用家电才是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