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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再做这8件事就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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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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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9 10:57:5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 电信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来自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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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值得关注的是,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增加不少新的规定,比如将在微信、微博发布假消息,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试图通过医闹获利,校车、客车严重超员、超速,私藏恐怖主义书籍,虐待老幼病残等8种常见行为,列入刑事处罚范围。以往,这些违法行为可能被行政处罚,但往后,则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给自己留下极不光彩的“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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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不能当饭吃,但可以蹭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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