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4月6日上午,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收到网友举报称,一辆白色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有三名小孩钻出了天窗。收到举报信息后,民警立即将警情转至辖区大队展开情况核查。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视频看到,这辆小车从玉林市区中药港路段途经银丰桥往广场东路方向行驶至万达广场路,长达2个多公里的车程中,这三名小孩一直在车子天窗上趴着,还不时手舞足蹈。而车上的驾驶人和随车乘客似乎并未意识到孩子此举的危险性。在确认情况实属后,大队民警立即联系了车辆驾驶人张某,通知其到大队接受处罚和交通安全教育。最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张某合计处以罚款300元,计8分的处罚。
据驾驶人张某(陕西籍)交代,当天正值清明节,车上连同他和他的妻子、朋友与小孩一共6人,他的女儿8岁,另外一名3岁女孩和一名5岁男孩是同事的孩子,途中孩子们对汽车天窗感到好奇,便探头张望,对于小孩趴天窗的举动,大家也就没多注意。
广西交警提醒 车辆行驶过程中,如果小孩把头、手或身体其他部位伸出汽车天窗外,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比如遇到紧急情况踩刹车,小孩就有可能被甩出车外;如果遇到限高门(栏),也会给孩子带来致命的伤害。家长们必须提高警惕,不能掉以轻心。 另外,未满12岁或儿童乘车时,家长一定要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将儿童固定在车辆后排座椅上,以保证乘车儿童的安全。同时,家长应锁好后座车窗,最好是有成人在后排照看孩子,以免出现意外。
|